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受害者丈夫張介能在公聽會上沈痛說道: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只有我的痛苦是無期。(圖/資料照片)
2014年12月3日早晨,退休女教師陳女買完菜準備開車回家,竟遭兇手劉志明搶車後性侵,並以榔頭活活錘死,陳屍後座腳踏墊,事件震驚社會。案件纏訟於今(3)日滿10年,也是忌日,連續5次判處死刑,最終因法官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囚逃死確定的案件。受害者丈夫、退休教授張介能沈痛說道:「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只有我的痛苦是無期」,結痂痊癒的傷口,再次血淋淋的被掀開。
死刑釋憲案9月20日結果出爐,大法官宣判「死刑部分合憲」,卻設下多重門檻,引發「實質廢死」質疑。沒想到首例案件竟是10年前強盜性侵殺害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的凶手劉志明,5度被判死後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原因是法官認定劉志明的犯罪行為屬隨機殺人、非預謀,情節未達「最嚴重」標準。
▲今天就是太太遇害10周年,張介能回憶10年前打開車門那一幕,他就不再多說。(圖/翻攝國會頻道畫面)
對此,張介能昨(2)日在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上表示,今天就是太太遇害10周年,回憶10年前的那天,妻子在高雄最熱鬧哈囉市場買菜,直到自己下班都還沒回家。他急著去報案,警察告訴他再回去看看車內,後來是妹夫用手電筒照車內,說太太在後座腳踏板的地方,張介能心碎:「我們趕快要搶救,把車門打開,正在打開那一幕我就不再多說,警察來了就封鎖現場。」
「經歷過這樣晴天霹靂,我的感受難以忘懷」這10年,從一審、二審及更一到更三,5次的判死刑,再到最後最高法院根據第8號釋憲,大法官認為此案是「非犯最嚴重之罪,所以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他以親身經歷揭痛,「台灣的無期,大家都很清楚,就是有期!他的無期,就是對我們家的無期痛苦的宣判。」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從更一審開始,劉志明身邊就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3名辯護人幫忙,而他卻只有犯罪者保護協會的1人協助。
▲張介能痛批,更一審開始,劉志明身邊就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3名辯護人幫忙,而他卻只有犯罪者保護協會的1人協助。(圖/資料照片)
張介能話說到這裡哽咽,他還原行車紀錄器裡的一切,凶手搥擊他太太頭部,搥擊之後想開車,車子發不動了又再搥。「我們都聽到搥擊聲音,我太太隨身攜帶的小花包拉鍊被拉開的聲音、零錢散落在車內的聲音」。最後我們再一審還有增審的資料,對方都說搶了多少錢,但最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主要理由,就是要我們提出「被搶2千塊的證據」,張介能疑惑問道:你被搶了,你買了東西都不知道是不是2千塊,何況是被搶的人,而且已經死亡了。
▲妻子陳月妹是一名曾經獲得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圖/張介能提供)
他痛批:「人權裡面應該含有被害人人權,可是我發現,我們的被害人,尤其我,被害人的遺屬,在法庭上完全沒有地位,我要講話還要被動的等法官指定,要補述書也完全沒有接收到回應。」美國、日本有所謂終身監禁,也有保留死刑,他不知道台灣的法律為什麼沒有?終身監禁至少還可以寬慰我們被害人的遺屬。為何台灣沒有辦法效法美國和日本?
最後張介能留下一句話,「觀其所由,察其所安,視其所以,人焉廋哉」。我們期望的是國家的司法不要崩潰,法官的清明人格專業就是我們萬民所依賴的。
這10年張介能的日子都是怎麼過的?張介能對妻子陳月妹的思念從來沒少過,他揹著亡妻生前最常揹的花布包,到世界各個角落旅遊,直到現在花布包仍放在床下,亡妻的隨身衣物裝進透明紗布袋中放在床上,張介能說,「她的枕頭也還留著,就像是她還伴著自己睡覺一樣」。
▲妻子陳月妹的貼身衣物,每天晚上仍伴著丈夫張介能入睡。(圖/張介能提供)
他努力替亡妻奔走、努力走出喪妻陰霾,劉志明無期徒刑定讞,把十年來張介能的努力一次抹煞,造化弄人,他盡力了,無疑是被法官判決「無期痛苦」。
▲他背著妻子的花布包走遍世界。(圖/張介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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