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廖珪如報導
▲勞動部北分署發生工程師疑似因遭霸凌而輕生案,其爭議持續延燒,時任分署長謝宜容涉貪與霸凌傳聞引發社會震撼。(圖/翻攝自立委王育敏臉書)
勞動部因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一名吳姓公務員於11月3日在辦公室輕生,被指控遭北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霸凌及濫用公款送禮等問題。新北地檢署昨(10)日發動搜索,據悉偵查重點分為兩部分:其一是針對39歲吳姓員工疑似因職場霸凌輕生,檢方已另案調查並將謝宜容列為瀆職被告;其二則是先前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指控謝宜容挪用183萬元用於過度送禮,涉嫌貪瀆,這部分也將同步深入查明。
勞動部於11月19日公布的調查報告,認定謝宜容與員工輕生事件無直接關聯,甚至以「目的良善」四字作結,卻引發社會強烈不滿,最終導致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下台。然而,《三立新聞網》記者進一步挖掘出三項關鍵事證,顯示謝宜容在霸凌致死案中被判無罪的可能性極高。新任部長洪申翰今(11)日提交最新報告,如何在顧及社會期待的同時,清楚界定職場霸凌的界線,將成為對洪申翰政治智慧的重大考驗。
▲勞動部長洪申翰新上任,首要任務即解決吳姓員工輕生案掀起勞動部風暴,謝宜容被控霸凌有三大證據可能讓她無罪脫身,考驗著洪申翰的政治智慧。(圖/資料照)
該案件爭議部分包含謝宜容任北分署署長期間時常情緒失控對員工咆哮,並有音檔曝光,還指其領導風格嚴厲,時常叫同事在辦公室跑步、並有挪用公款裝潢自己辦公室宛若五星級飯店等荒唐事情。在該員輕生後,又傳出考量高層感受不讓該員大體乘坐長官愛用電梯、未蓋白布等奇情情節,樣樣都讓人無法接受。
而該員從監視器畫面顯示10月底至11月初時常加班,從清晨五點工作到晚上八點,3日赴辦公室加班正是因為工作內容被退件重改,交件底線為11月4日,導致工作內容不堪負荷疑似成為壓倒該員輕生的最後一根稻草。洪申翰必須推翻這三大事證,才能平息眾怒。
洪申翰須挑戰的三大證據
一為謝宜容與該名員工職等差距甚大,業務並未重疊,被控壓垮吳員的最後一根稻草「智能就業服務系統」標案,全案由謝宜容經手時程為112年8月分署會議中拍板要執行,執行長為副分署長李燕玲;113年6月,吳員及團隊發現該標案規格高於1千萬,按照政府標案程序應送數發部審核,時程趕不上114年6月啟動,謝宜容點頭全案重新開規格,將採購將至1千萬元以下。
由於全案時程還在重開規格標案公文往返程序,謝宜容至11月3日前都沒有問過該案進度。對於吳員被指「退件加班」關鍵日11月1日,勞動部報告中也提到「本年10月22日至11月1日之簽文、10月30日、11月1日參與會議之關係人陳述,雖有工作時程之要求而加重其壓力,但該專案執行已久,應為長期之壓力導致。另同年11月1日當日之討論內容,多為資訊預算之執行及調整,未直接涉及該標案需求調整。」
第二項無罪關鍵是,謝宜容11月1日當天並未上班。因此要求吳員加班相關要求,謝宜容並未在其指揮範圍之內。由於關鍵的11月1日現場被還原,因此勞動部在初次調查兩者工作重疊、直接導致霸凌致死的過程中,對謝宜容無罪情節相當肯定,19日才會出面強調兩者無因果關係,但因謝宜容不適任,做出「調職」處分。
▲謝宜容(中)因涉《貪污治罪條例》遭新北地檢署約談聲押,或許引發此案之霸凌事件,會因刑事構成要件不該當而可豁免,但外界認為檢方朝瀆職罪偵辦,恐讓謝宜容難以脫身。(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此外, 《三立新聞網》亦掌握第三項事證,「故人遺願」。據掌握,除了勞動部,當時府、院也有接獲情資,確認吳員輕生留下不要招魂、盡量低調的說法,這也是為何直到19日勞動部「目的良善」報告引發眾怒之前,即便有眾多民代已經掌握該案,也低調處理的原因「為故人遺願」。
一名執政黨立委也向《三立新聞網》證實,20日何佩珊赴衛環委員會進行報告時,有先向同黨立委確認過事證,強調應該可以扛下壓力,該名委員說,上午也都還蠻正常的,直到臨時提案中,何佩珊接到一通電話後,下午就請辭。執政黨立委認為,這樣很像在否定19日調查報導事證,但是尊重高層的決定。
據消息人士指出,三大事證擺在眼前,想讓謝宜容扛下職場霸凌導致吳員輕生的責任,證據幾乎無法成立,無罪可能性極高!這恐怕也是檢調在整理完相關事證以,因此轉向以《貪污治罪條例》,用瀆職罪聲押謝宜容。至於案件是否會進一步向上延燒燒到前勞動部長許銘春,則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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