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在節目爆料竹市寡婦樓都更涉弊,遭市長高虹安及竹市府提告民事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判決結果出爐。(資料畫面/翻攝畫面)
新竹市長高虹安上任後爭議事件不斷,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在節目爆料竹市寡婦樓都更涉弊,遭高虹安及市府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認為李正皓在爆料前,有詳盡查證,日前判決高虹安及市府敗訴。對此,高虹安無特別回應;竹市府則表示,會和律師研議是否上訴。
起訴書表示,高虹安及市府主張李正皓2023年9月18日起,陸續在臉書、政論節目上聲稱高虹安因與建商間有對價關係,違法介入、干涉新竹市政府所辦理包括寡婦樓案、昇益案、水源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案等都更案件,「以不合理之極快速度,通過昇益案之都更計畫、寡婦樓案之環評程序及重啓水源重劃案進行」。
高虹安控訴,李正皓所言顯與事實不符,已嚴重汙衊及損害她與市府名譽,因此以個人及新竹市政府名義向李正皓提出名譽損害賠償之民事訴訟,且各向李正皓求償50萬,共100萬元。
▲新竹地院認定李正皓爆料前有盡到查證義務。(資料畫面/翻攝畫面)
李正皓主張,當初所講的都是針對高虹安,並非新竹市政府或其公務人員,且新竹市政府為公法人,並無名譽權被侵害之可能;高虹安就任新竹市長之後,其及男友李忠庭,即向負責辦理昇益案之開發商昇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昇益公司)、寡婦樓案之開發商即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公司)之關係人林美滿,以顯低於行情之租金,承租並住入其所有回建築豪宅,之後就該昇益案之都更案,新竹市政府即以遠超於平均速度通過,前市長林智堅凍結審議7年之寡婦樓案,不久即於短期內,連續召開3次環評小組會議,因此質疑高虹安基於對價關係,有不當介入都更案,才有這樣的評論。
法官認為,李正皓指摘高虹安因與昇益案及寡婦樓都更案與建商存有不當利益對價關係,因而介入、影響該等都更案件進行,圖利建商等情,不論是否屬實,李正皓已盡到其「查證義務」,非屬毫無憑據之指述,亦屬對可受公評之事,最終判高虹安與竹市府敗訴。
對此,新竹市府指出,去年至今年間已多次發布新聞稿駁斥寡婦樓案相關不實指控,但有心人士多次指控、影射市府涉及不法,不實言論已傷害市府名譽形象,市府對於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基於捍衛市府同仁依法行政的決心,收到判決書後會和律師研議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