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判刑9年。(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利用職權,圖利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取得「台北市社會局就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台北地檢署日前依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刑9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6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起訴,台北市政府於2011年和台智光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定由台智光負責建置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陳重文於2023年4月至6月間,利用市議員職權索資、質詢或施壓,就「台北市社會局就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進行干涉,使台北市社會局決定將光纖BOT案架構,委台智光進行各公托中心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
2023年7月31日陳重文和康立錡成立「立錡雲端公司」,康立錡是負責人,陳重文是實際負責人。先安排台智光向康立錡獨資的「維礦公司」採購北市府雲端建置案需要的監視器、相關硬體設備後,再將維礦公司資訊提供給北市社會局作為建置案所需設備供應商。
之後陳重文要康立錡以立錡雲端公司名義參加台智光於2023年9月間辦理的採購程序。同年10月16日台智光和立錡雲端簽立「台灣智慧光網社會局影像系統雲端建置合約書」,契約價金1081萬7520元。陳重文從中得利321萬8480元。
除了台智光案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陳重文另因設立立錡雲端公司,有驗資不實情事。2018年12月自行設立的國亨公司,也有資本不實、偽造文書等罪行。
檢方認為,陳重文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圖利罪,還企圖以「大水庫理論」搪塞、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法起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重文成立立錡雲端公司,利用議員職權施壓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台智光公司向立錡雲端公司採購監視器設備,以此方式圖利陳重文實際掌控之立錡雲端公司308萬9700元及康立錡61萬845元,陳重文又偽造他人簽名,虛增立錡雲端公司與立展公司資本,侵占國亨公司款項,陳重文對於圖利及虛偽增資立展公司資本部分始終否認犯行。依犯公務員對於非主管監督之事務圖利、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業務侵占罪等罪,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