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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涉貪判12年半遭停職 朱立倫幫抱屈:擴大打擊對付她

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林姿妙涉貪判12年半,遭停職

▲林姿妙涉貪判12年半,遭停職。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一審遭宜蘭地方法院判處合併執行12年6個月。依法遭到停職。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今(1日)表示,過程中牽涉這麼多公務員,用擴大打擊方式,為了對付林姿妙,真的是空前。

國民黨今天上午在黨中央前廣場舉行升旗典禮。針對林姿妙案件,朱立倫會後受訪表示,全力的支持林姿妙爭取清白,在這個過程當中已經第一件事情證明林沒有受賄,而圖利這件事情還需要到高院當中,努力爭取清白,最後司法一定會證明林姿妙清白。

朱立倫認為,過程當中,牽涉這麼多公務員,用擴大打擊方式,對付林姿妙,真的是空前。大家想一想,目前講林姿妙圖利,就是所謂農地證明沒有收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嚴格的講起來,這個有很多討論空間。希望最後司法能夠還給林姿妙清白。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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