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一名讀者投訴,有鄰居有精神障礙,不時發出噪音、隨意灑尿,報警也無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pexels)
鄰居有神經病證照,不斷製造噪音,甚至從陽台往下噴尿該怎辦?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社區遇到噪音問題,可以先請管委會處理,倘若還不行,就只能透過環保局、警察局檢舉,但如果真的是神經病還有證照,目前台灣法令極為鬆垮,只能自求多福了,若有攻擊性則建議直接搬家逃跑最快!」
一名讀者向《三立新聞網》投訴,「社區有一個神經病女鄰居,據管委會表示,她有證照,不時會用喇叭對外大放刺耳噪音,平時、三更半夜都會,而且還會到陽台直接脫下褲子往下噴尿,多次報警,警察也無可奈何,也沒有開罰單,不知道如何是好。」
▲噪音問題可透過報警解決,多人檢舉並確認屬實後,警方可依社維法開罰。(示意圖/翻攝pexels)
依法尋求管委會、環保局、警察局幫助
吳翃毅表示,噪音問題,可先尋求管委會協助,但管委會如果是無效管委會,則可自行錄影、錄音蒐證,向環保局申訴,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環保局通常都不會協助蒐證,必須自行舉證。
另外,也可報警請警察處理,警方若到場確認噪音問題存在,多人舉報並確認問題後,可依社維法第72條之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開罰,處新臺幣6千元以下罰鍰,得連續開罰,警察若無動於衷,事實上可申訴其瀆職。
▲吳翃毅表示,台灣目前對於精神病患者約束過輕,遇到的人有夠倒楣,乾脆搬家最快。(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鄰居有神經病證照無解 搬家最快
吳翃毅指出,鄰居有神經病證照,依照現行法令,要有傷人或自傷疑慮才可強制送醫,而監護人身分只是協助處理財產,毫無法律約束作用,精神病患者行為仍是本人負責,所以即使是開罰,也是針對患者開罰,當然,社區也可以透過「惡鄰條款」請之搬離,但也會擔心迎來報復。
他說,基本上現行台灣法令寬鬆,對於精神病患者行為基本上無解,提告、報警,又擔心迎來患者報復,往往發生傷害他人行為後,才強制送醫,刑責上依照程度狀態,可以減刑甚至不罰,治療後又會回到原居處,讓鄰居不堪其擾,街上到處都是不定時炸彈,建議遇到這樣的鄰居,搬家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