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犯下震驚社會的擄人、性侵殺人案,今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圖/翻攝畫面)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底犯下震驚社會的擄人、性侵殺人案,害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客死異鄉,此案一、二審,及今天(15日)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仍維持死刑,引起各界關注。惡狼梁育誌成長、求學經歷、家庭背景也因案曝光。
回顧梁育誌成長經歷,他國小時因拉肚子弄髒褲子,被同學言語霸凌,被笑「髒小孩」;國中時期,因帶色情漫畫、偷看色情小說、上課煮泡麵被記小過,家人都選擇諒解、包容。
某次,梁育誌躲女廁偷窺被女同學被發現,校方通知家長,父母都選擇「私下告誡」,不敢讓哥哥及弟弟知道,顧及他顏面,免於遭自己兄弟取笑;畢業後選擇就讀高職,應屆考取科技大學四技夜間部,只讀3個月就休學。
當兵前,梁育誌交過女友也有性關係,分手後,會尋其他方式排解;2012年服役,期間,曾偷内衣自慰,涉竊盜案遭判刑,採易科罰金執行,這筆款項,還是由家人代繳,還每月分期償還。
梁育誌家境並不優渥,名下無存款,退伍後,曾做過技術員、送貨員、時薪加油員、司機等工作,2020年6月13日離職,有能力工作,但自願選擇無業。
在家中,梁育誌排行老二,各有1名哥哥及弟弟,但曾質疑父母對哥哥較為偏心;待業期間即使梁有「金錢困擾」曾試圖做出極端行為,即使家庭經濟不佳,他父母仍無私協助車貸,支持生活開銷。
即便家人耐心、細心包容陪伴,梁育誌仍在2020年9月30日首次犯案,擄人未遂,後於同年10月28日,故技重施,將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擄走、性侵、不顧對方求饒哭喊「有話好好說,不要這樣」,仍出手殘殺後棄屍於高雄阿蓮山溝內。
偵審期間,梁育誌坦承「當時沒有錢,車貸也沒付,缺錢才想劫財及劫色」,案發當時,還從受害女大生身上翻找,確定沒錢,只收刮到行動電話及ICASH卡,甚至在犯案後,拿搶來的ICASH卡消費。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犯下震驚社會的擄人、性侵殺人案,今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圖/翻攝畫面)
梁育誌犯下強制性交殺人、強制性交未遂、遺棄屍體罪,一、二審都判死刑,案件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今天(15日)宣判,仍維持死刑。
更一審量刑意見提及,梁育誌非自首,無智能不足或缺陷,也無任何精神疾病,而無任何減刑事由;考量他在性衝動影響之下,結合暴力犯罪的再犯風險也很高,難以合理期待透過「矯治教化」能降低再犯風險。
合議庭法官斟酌再三後,認有不得已必須剝奪梁育誌生命,使其永久與世隔絕之必要,一致決,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