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台南女子在國小五年級時就被狼父拉手幫自己DIY。(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南市1名女子小萱(化名),從她就讀國小五年級時,父親就強拉她的手幫自己DIY,並維持每月1次的頻率,直到小萱18歲,並交了男友後,開始拒絕父親要求,這場惡夢才得以終止,去年雙方因細故爆發口角,女兒舊事重提,父親竟稱「偉大的克制」,讓她決定揭發狼父惡行,法官依12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合併應執行2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小萱就讀國小5年級時,母親便離家出走,2個姊姊北上投靠母親,家中只剩她、父親、弟弟及阿嬤等4人;某天父親在1樓客廳時,竟拜託女兒幫他DIY,起初小萱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做,父親便抓著她的手動作,直到小萱18歲交男友後,才決定拒絕父親要求;小萱應訊時表示,至少有10次以上,而且每個月都會有一次。
小萱父親辯稱,因為他的壓力很大,才會用這種方式紓壓,他在女兒就讀國小5年級時,曾三度請求女兒幫他DIY,其中2次遭到拒絕,他就沒再要求女兒這麼做,他與女兒同住34年,4個子女當中最疼她,只因女兒成績最好,他將女兒當成掌上明珠,不可能長大後還對女兒做這種事。
小萱則說,她滿18歲時交了男友,覺得自己很髒,遂決定拒絕父親要求,後來她在學校諮商時提過此事,亦曾接受過心理諮商;去年3月間,父親與大姊發生衝突,她回家後幫忙調解,父親卻叫她滾出去,後來提到DIY一事,父親仍是不斷狡辯,她才通報113,值班人員全程錄音,父親還嘗試圖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法官認為,小萱打113通報時,父親還在一旁抱怨,卻未否認此事,足見猥褻一事屬實,他明知小萱未成年,性觀念未臻成熟健全,為了滿足一己私慾,長期對女兒強制猥褻,導致小萱身心受創,成年後仍難以平復,父親未思己過,還想言辭掩飾,遂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小萱父親2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