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北市衛生局表示,寶林茶室惡意隱瞞,再重罰300萬。(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去年3月爆發食物中毒案,雖台北地方檢察署21日偵結,但監察院今(22)日糾正北市府專業警覺性不足,未第一時間採樣食物檢體,至案件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對此,台北市衛生局指出,業者向稽查人員稱粿條均有冰存,惡意隱瞞虛偽陳述,致使第一線工作人員日夜辛苦追查事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加重裁罰300萬元。
監察院今日糾正北市府,辦理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時的專業警覺性不足,錯失採樣黃金期,導致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
北市衛生局今日晚間發出聲明,重申「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衛生局第一時間依流程進行查核」。
北市衛生局表示,針對監察院糾正北市府一事,北市衛生局重申113年3月24日12時42分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就立即前往作業場所進行稽查,並於同日約17時完成查核並撰寫工作報告表,並未延宕稽查,當日查核現場由王姓店長接洽,並告知衛生局使用之「粿條」每兩日進貨,現場沒有剩餘同批(3月22日)製作使用之粿條,當下無剩餘食品檢體可供抽驗,衛生局稽查人員仍依標準作業流程採集手部檢體及環境檢體,後續胡姓廚師手部檢體檢出邦克列酸,為本次檢調起訴之關鍵證據。
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依據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結果,王姓店長稽查時示意被告胡姓廚師將常溫放置在桌面下方層架置物籃內之粿條藏放至層架深處,當日晚上胡姓廚師將剩餘粿條丟棄,衛生局於25日再次前往稽查時向稽查人員虛偽陳述稱粿條均有冰存,惟業者惡意隱瞞虛偽陳述,致使第一線工作人員日夜辛苦追查事實,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加重裁罰300萬元。
北市衛生局說明,寶林案是台灣歷史上第一次邦克列酸造成食品中毒事件,正因為是第一次,且臨床所表現出來的症狀也都不像是一般所見的代謝性酸中毒症狀。當時,就歷年食品中毒案件統計資料,一般來說食品中毒有噁心、嘔吐,以及腸胃道症狀,很難發展到肝衰竭等,如果不是衛生局所進行的生物及環境跡證採樣,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辦法把邦克列酸、寶林跟食品中毒連結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