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購物專家謝君良去年4月在臉書發飆,針對《蘋果日報》報導東森購物台賣假貨新聞中,把照片和名字張冠李戴,將他標註成黃姓嫌犯提出抗議。《蘋果》雖刊登道歉啟事,謝男仍提告求償300萬元。最高法院支持歷審見解,認為謝男因照片誤植導致形象受損,今(2)日將上訴駁回,判《蘋果》及3名記者須連帶賠償8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確定。
《蘋果日報》2015年4月19日報導警方查獲一名黃姓嫌犯在購物台賣仿冒Burberry手錶,新聞照片和動新聞卻誤將謝君良的照片標示為黃嫌。謝隨即在臉書PO文「我不姓黃,也沒有43歲。蘋果日報用不經證實與錯誤報導,對本人的名譽受損與肖像的惡意侵犯,本人將採取法律的追述(訴)!」
判決書指出,謝君良主張,經播放後,被廠商終止邀約,《蘋果》雖刊登道歉啟事,但僅46字,不足以恢復其名譽。《蘋果》坦承誤植照片,但主張報導內容明確指出嫌犯是43歲的黃姓男子,與謝男的姓名、年紀均不相符,即便引用謝男在購物頻道主持的畫面,一般人也不會錯認謝男是嫌犯。
歷審認為,動新聞影片沒有其他購物台主持人的畫面,而是反覆出現謝君良的畫面,且配上旁白指明「黃姓嫌犯」,恐讓一般人誤認謝君良就是黃嫌,造成謝男與仿冒商品有關聯的錯誤印象,且謝君良提出廠商傳給他的訊息,也確因新聞報導而要求撤換主持人等,判《蘋果》和3名記者須連帶賠償謝男8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購物專家謝君良。(圖/翻攝謝君良臉書)
▲購物專家謝君良。(圖/翻攝謝君良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