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去年7月在君悅酒店飲酒,邀約從事酒店小姐的友人小柔(化名)到場同飲,結果小柔找來另名酒店小姐小瑩(化名)一起赴約,3人酒過三巡後,2女不勝酒力喝茫,被劉男帶往平價旅館性侵得逞。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劉男與2名酒店小姐在君悅酒店一同飲酒作樂,2女喝得爛醉,3人便改到平價旅館休息,不料劉男卻起色心在房間內先後性侵2女,2女清醒後提告,劉男事後賠償2女各5萬元達成和解。台北地院日前以乘機性交罪,判劉男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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