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捷運可望春節前後通車。交通部高鐵局也將為這項延宕6次通車的國家重大工程算總帳,除將對承包商日本丸紅公司延後完工裁罰新台幣25億元外,並打算提出求償。
機場捷運在2006年2月27日開工,合約工期只有5年,最早原訂2010年2月26日完工,之後經過6次延宕,除了最初物價上漲,土建招標不順利外,高鐵局認定主要原因是機電主承包商丸紅與下包商的爭議,及電纜曾發生龜裂全部抽換。
▲機場捷運農曆春節前後有望通車。
高鐵局說,機電系統由日商丸紅、川崎與日立合承攬,高鐵局與丸紅簽下統包合約,決標價約新台幣254億9000萬元,根據合約,工期延誤的罰款,每天按工程費萬分之5計算,罰金最高上限約25億元,因工程嚴重延誤,即使扣除不可歸責丸紅的因素,罰款也早已達上限。
根據機捷合約,逾期完工罰款的檢核點為通車日期,高鐵局即使早想罰丸紅,也只能依照合約規定,等通車後再處理。
高鐵局說,目前高鐵局手中還握有約30億元工程款,不擔心罰款問題。
因桃園大眾捷運公司及桃捷股東之一的新北市政府,都曾因機捷進度大幅落後,分別向中央求償4億多元與2億多元,甚至部分土建包商也認為受害,向高鐵局求償,高鐵局將蒐集具體事證,轉向丸紅求償。
不過,丸紅公司曾以高鐵局多次變更設計為由,向交通部求償129億元,高鐵局已有心裡準備,有關延誤工期罰款及求償部分,雙方未來可能得在法庭上交戰。
另高鐵局曾因丸紅必須自行設計的號誌系統,違約轉包給英商英維思公司,扣住部分履約保證金約19億多元,公共工程委員會也認定丸紅違約,丸紅提起行政訴訟但敗訴,丸紅再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目前還未做出最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