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1名陳姓男子和妻子結婚多年,人妻發現丈夫和一名兩人都認識10多年的盧姓女子「走的很近」,這五年來常常不回家,還多次藉口出差不回家,和盧女相約外出,懷疑丈夫出軌。
妻子因此偷看老公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在105年2月11日,車子停放在新北市蘆洲一間加油站附近,就在盧姓女子家附近,而且聽到盧女跟老公鹹濕對話,包括「你給我插的我很痛」、「就是那個插的我很痛」、「喔,好痛喔,刺的我好痛喔,好痛,刺的我很痛耶」、「你的那一根很痛耶」、「你那一根刺的我很痛」因此懷疑丈夫偷吃,氣的提告通姦,兩人也遭到起訴。
不過到了法院審理時,盧姓女子向法官稱,當天確實和陳姓男子出遊,兩人因為都喝了酒,所以在車內休息睡覺,至於這些對話,盧姓女子解釋是因為她的左膝蓋長一個很大的膿包,因此陳姓男子才會拿小剪刀去刺,要把膿挑出來,她說的「那一根」是指小剪刀,否認有和陳姓男子發生關係。
而法官也採信這樣說法,認為就算證明兩人共處一室,也有違反男女正常友誼之交往現象,但沒有積極證據,因此判處盧姓女子無罪,至於陳姓男子則因為妻子撤告,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