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在台停止營業,但UberEATS卻持續提供服務並招募司機,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仍認定UberEATS違法,但由於營利證據難取得,開罰困難。
(圖/翻攝自UberEATS臉書)
公路法修正條文年初上路,也就是外界所謂的「Uber條款」,司機被查獲首次可處10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Uber公司首次將被開罰100萬元,違規6次以上或是半年內連續違規3次以上,將被處2500萬元罰鍰。
不堪交通部重罰,Uber已於今年2月10日暫停營業,不過另一項UberEATS卻持續提供服務並招募司機。
對此,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表示,UberEATS仍被認定是違法,交通部也在持續稽查,不過,由於UberEATS多以免送餐費等方式規避營利事實,就算真的查到,開罰也有困難。
公路總局表示,和Uber相比,UberEATS檢舉件數較少,違規事實也較難被認定,不過還是會持續稽查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