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30歲的許姓女子,戀上大8歲的裝潢公司聶姓老闆,許女不顧對方已婚身分,甘願當小三為聶男生下一女,還向銀行貸款百萬元,只為了化解聶男公司的財務危機。元配發現後氣得對兩人提告,並提出民事賠償,許女去年底遭法官依妨害家庭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民事部分,須賠償元配60萬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許女2014年起與聶男多次在租屋處發生性關係,同年11月生下一女,兩人在網路上討論女兒名字,被元配友人發現,經由元配追問丈夫後,才知道自己遭到背叛,氣得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並赴代民事賠償,但元配後來對丈夫撤告。
元配泣訴,許女明知聶男友家室,還刻意介入別人家庭,與丈夫發生關係又生下一女,讓自己身心俱疲,罹患憂鬱症,多次想自我了結。元配認為,許女通姦的行為已造成侵權,請求精神賠償60萬元。
許女去年11月遭新竹地方法院依妨害家庭罪,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民事部分,法官認為許女與人通姦並生下一女,嚴重破壞他人美滿的婚姻生活,認同元配已遭到侵害,判許女須賠償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