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某連鎖牛排館老闆先前把逾億元的資產,登記到愛妻名下,未料事後反遭妻指控有外遇,被逼簽字離婚。老闆越想越不對勁,認為被妻設計,遂向法院訴請「離婚無效」。台南地院審理後,日前判夫妻婚姻關係存在;老闆保住爭回財產的權利。可上訴。
《自由時報》報導,該老闆在南部經營連鎖牛排館,加上又有廚具專利、其它土地、房屋總資產破億。老闆主張,在妻要求下,他將財產登記到妻名下,沒想到妻取得全部財產後,借題發揮,虛構他有外遇,天天吵著要離婚,2014年7月,妻要他到區公所辦離婚手續,他一時氣憤也就簽了,後來越想越氣,覺得是妻子串通證人,利用他氣憤衝動之際騙取簽名,這樣就能夠謀財。
妻子反駁,主張婚後丈夫外遇不斷、還對她施暴,感情生變才會要求協議離婚,從網路找來2名職業證人,丈夫臨時有事未到場,她與2名證人先談,並代丈夫向2名證人轉達確有離婚意思。
台南地院調查,發現2名證人都證稱,確實沒親聞該老闆的離婚之意,妻子也無法證稱她有轉達,難認兩造的協議離婚已具備法定要件,判定兩造仍有婚姻關係,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