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人/面對情緒勒索 三招奪回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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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良姿/經理人月刊

「你再這樣一直加班,我們就分手。」「我這樣做,還不是為你好。」你也說過這種會讓聽者感到難以呼吸,產生負面情緒的話嗎? 
這類言行就是「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是心理學家蘇珊.佛沃(Susan Forward)提出的概念,意思是將自己的需求擺在他人的需求之前,面對拒絕時,會認為「你拒絕我的要求,就是拒絕我」,然後惱羞成怒地罵對方一頓。 

▲圖 / Stocksnap/經理人月刊提供


在職場、親子、夫妻、朋友關係裡,經常可以見到這類情緒勒索者,他們可能有意無意地就使用要求、威脅、施壓、沉默等直接或間接的「勒索」手段,讓被勒索者產生挫敗感、罪惡感、恐懼感等負面情緒,並且為了減少這些不舒服感,而順服對方的要求,失去了「為自己做主」的能力。 
面對情緒勒索,諮商心理師周慕姿提提出了「停、看、應」原則,建立情緒界限,拒當被勒索者: 
1.    停:停止對話,離開現場
情緒勒索者在提出要求時,通常會伴隨著聲音、情緒,給人很大的壓力。然而,只要你不是主動想做,而是出於「害怕、恐懼」答應他人的請求,就要先「喊停」,先不拒絕,也不答應,給自己一點思考的時間,最好的方式就是「離開現場」。 
如果是面對面,你可以跟對方說「我知道了,可是我還要想一想」,藉口有別的事情要忙,離開現場;如果是在電話中,你就不斷重複上述句子,或是說還有事情要處理,盡速掛掉電話。 
2.    看:察覺情緒來源
離開現場後,不妨先做幾個深呼吸,告訴自己「我已經暫時擺脫了那個不舒服的感覺」,慢慢放鬆下來;接著問自己,「剛剛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我這麼不舒服?」覺察自己的情緒。 
3.    應:擬定因應策略
學習有意識地做選擇,判斷標準是「我想不想要」,而非「我害不害怕」。假設同事請你幫忙,你可以說「我自己今天工作也很多,可能沒有時間幫忙」,所以拒絕了;也可以因為今天工作可以很快做完,加上同事之前也幫過你,就答應了。 
不管答應或拒絕,都是因為你想做,不是害怕被同事討厭而不敢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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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經理人月刊》2017年5月號,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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