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高雄市1名長期失業又有憂鬱症的男子,不滿與他同住一個屋簷下的高齡祖母常碎念他,累積多年的怨恨在前年10月爆發,持水果刀刺殺祖母直到刀柄斷裂,再拿魚刀繼續砍,導致祖母當場死亡。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為男子患有憂鬱症,犯後有悔悟之心、有教化可能,今(28)日將上訴駁回,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15年10月3日凌晨3時許,見83歲的祖母在客廳床上熟睡,即手持2把綁成雙刀型式的水果刀,刺向祖母右頸,祖母因而驚醒並與陳男發生扭打,過程中雙刀掉落地面,陳男又以另把水果刀刺殺祖母的胸口,刺到水果刀斷裂掉到地上後,再將祖母拖到廚房,持廚房內另把魚尖刀朝祖母後背刺殺,祖母最終因穿刺心臟、內臟及動脈等,大量出血當場死亡。
法院調查,現年37歲的陳男幼年期間由祖母撫養,父親長期在國外工作,國小三年級父母離婚後,自幼欠缺親情關照,國中前曾被親戚輪流收養,致其感覺被家人拋棄而感覺生不如死。國中畢業後,陳男跟隨父親學習工作技能,入伍後因焦慮、感情問題企圖跳樓,後因割腕自殺送醫而停役。2008年陳男與李女開始交往,因無正常工作,且人際關係不佳逐漸封閉自己,陳男因此在經濟及情感上極為依賴、信任李姓女友。
調查發現,陳男自幼認為父親賺錢養祖母,祖母看待金錢重於感情,早已有不滿情緒,且祖母對他未外出找工作時常碎念,偶爾會數落女友,或透過其他親戚責備他導致陳男更加怨恨祖母。2014年1月,陳男因父親死亡,希望祖母同意將父親的牌位迎回家中供奉,以解思念之情但遭祖母拒絕;加上陳男認為大寮區的住處是父親的遺產,應由他與弟弟及妹妹繼承,祖母有其他兒女等親戚扶養,遂向祖母表示是否可以把房子讓出來,祖母則回他「死都不會離開」,並叫三叔打電話責罵陳男;2015年10月2日下午,陳男與女友睡覺時被姑姑責罵不外出找工作,姑姑甚至辱罵李姓女友「妳這死女人」,頓時陳男長期累積的不滿、怨恨情緒爆發,決定買刀行兇。
歷審認定,陳男行凶前被診斷出有憂鬰症,未能規律就醫而喪失改善症狀的機會,致犯下此件凶殘的殺人案,考量他當庭下跪道歉、哭泣求死,他的母親、妹妹則幫忙求情,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陳男長期不滿祖母,前年持刀砍殺祖母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