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公布今(106)年度米濕製品抽驗結果,共計抽驗55件產品,其中1件河粉由台北市大安區「越南河粉」販售,被驗出標準為不得檢出的防腐劑己二烯酸,已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該產品來源為新北市業者,該局已移請新北市衛生局依權責辦理,若經查證屬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分製造業者,最重可罰300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公布今(106)年度米濕製品抽驗結果,其中1件河粉由台北市大安區「越南河粉」販售,被驗出含防腐劑己二烯酸。(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6月底至傳統市場、麵攤、米濕製品專賣店等地點抽驗米濕製品,如米粉、粄條、米苔目、糕粿類等,共計抽驗55件產品,包含15件米粉、16件粄條(河粉、粿仔條)、10件米苔目及14件糕粿類產品,檢驗防腐劑及殺菌劑過氧化氫等添加物,粄條加驗順丁烯二酸,米粉加驗丙酸及其鹽類。
抽驗結果其中1件河粉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標準:不得檢出)不符規定,由台北市大安區的「越南河粉」販售,來源廠商為新北市鶯歌區的「町米食品」,台北市衛生局已令業者將產品下架不得販售,該產品來源為新北市業者,已通知新北市衛生局進行查處。
▲台北市衛生局公布今(106)年度米濕製品抽驗結果,其中1件河粉由台北市大安區「越南河粉」販售,被驗出含防腐劑己二烯酸。(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該產品經衛生機關抽驗不符規定,調查屬實後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的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第8款,可處分製造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王明理表示,米濕製品除年糕、蘿蔔糕及粉粿等可允許限量添加苯甲酸、己二烯酸外(標準:1.0 g/kg以下),其餘製品(如米粉、米苔目、粄條等)因屬國人主食,故不可添加任何防腐劑及殺菌劑。一般食品常見的防腐劑己二烯酸又名山梨酸,如過量食用可能會造成腹部疼痛、噁心、嘔吐的現象,若長期過量食用,恐損害肝、腎、食慾變差,而影響健康。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米濕製品時,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產品是否冷藏販售、包裝是否完整、顏色及氣味是否有異常等,以確保產品的衛生與安全,建議消費者可選用有包裝且標示完整之產品,烹調時將鍋蓋打開使其揮發,以減少防腐劑的殘留量。
此外,該局也呼籲,製作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的品質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等,由於米濕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故經生產後,於批發、零售或供麵(店)攤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105。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