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Mr.6
兩年前曾經有一篇研究登於《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期刊,被各大雜誌包括TIME、華爾街日報轉載。
研究說,平均來看,如果你是男生,只要你在職場上屬於比較「兇」的,也就是不溫和、不客氣、不禮貌、不妥協型的,你的平均薪資,會比別人高出「18%」。
這種18%是平均值,意思是說,如果你真的有心要好好的提升你的薪資和「仕途」,只要你有膽變得比較「兇」,你的薪資的成長,可能可以在一兩年內就會進步50%!
真的嗎?
這份研究備受敬重的原因是,它並不是找來幾百個人做做市調算了,它是拿了一份高達1萬名員工的詳細資料,研究他們在「20年間」的薪資成長、位階成長,以及他們在辦公室是屬於哪一種人。我猜這份資料原本不是拿來研究薪資和兇不兇的關係的,但因為剛好涵蓋到這些資訊,被研究者發現,他們就拿來研究一下,就發現了這個驚人的「18%」差距。
為了確定,學者再做了另一場研究,找來商學院的學生,模擬自己是人資經理,正在進行徵才,閱覽了各式各樣的履歷表,有的求職者在履歷表中呈現比較激進、比較沒禮貌,有的求職者則一付「好好先生」、非常溫和且配合,結果發現,連這些學生在「選才」的時候,竟然皆傾向去聘用那些比較激進、比較「兇」的人士,而不是聘用比較溫和且配合的人士。這些「兇人」既然比較容易被公司聘用、爭取加入公司、繼續留住,他們的薪資自然就被「推高」,二十年後比一比,真正的職場勝利者,正是「兇的人」!
有趣的是,這個18%,顯然只適用於男性同事,若來看看女性同事,比較「兇」的女同事只會比同儕還要多賺5%,不過這點仍然告訴我們,即使是女生,也最好收起較柔和的一面,會比其他女性的收入還要高一些--
這篇研究讓很多人很有感覺,也進一步的推翻了職場上流傳多年的「EQ」迷思。首先,在團體中,EQ是重要的,但EQ是什麼?它是一個如此虛無的東西,因此最後我們心中的EQ定義反而誤導了一些人,誤以為心中那個EQ是職場上最重要的能力之一。我們常發現,在面試的時候,應徵者常常喜歡自我強調兩件事:一、他/她在工作的能力有多強、表現有多好。二、他/她在和他們同事合作的時候,有多麼合作愉快、多麼的EQ高,但,如果這位應徵者呈現出來的是一種相當柔弱、配合度高、溫吞慢火,長期下來,自以為EQ高、和氣生財,其實自己的薪資少增了18%都不知道!
更有趣的是,到底「兇」的人的薪水,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默默的「提高」了他們的薪水?我至少可以想到以下三種狀況:
一、和老闆談加薪的時候,兇的人會贏:比較「兇」的人,從第一次面試在和主管談「起薪」的時候,或是過了一兩年在和主管談「加薪」的時候,一定也會不太客氣!據一篇同樣引述此研究的報導認為,可能是因為不客氣的員工,在議定薪資時比較「兇」,二十年下來,一定能多次為自己爭取到比較高的薪水,所以,顯然這招是有用的!加上現在職場機會又很多,若你開一個薪資,這個老闆不接受,那你到了下一個面試,總還是有其他老闆會接受的!
這告訴我們:當你找工作,開始談薪資,千萬不要以為,「這次隨便,以後再加薪就好了」,而是「這次就要談到『到位』」,每一次都像菜市場買菜,討價還價,不惜兇到底!
二、論功行賞的時候,兇的人會贏:現代的企業分工細緻,已經很少工作完全由「一人」所完成,也就是說,大部份的工作,已經分不清,你你你做了多少,他她他又做了多少。不過,較「兇」的人,在一件事完成之後,總會能夠讓其他人或主管看到他在這件工作裡面的「重要性」,就算他只是一位秘書,負責將這份完成後的工作去影印等等,也會提醒其他人,如果沒有他,這份工作是無法完成的!所以他很重要,請記得!久而久之,大家還真的會發現,這個人好像還真的蠻重要的,什麼事都有他。
這告訴我們:默默做事,默默被發現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你以為默默的做,大家都看得到?大家忙死了,記憶力又是過了三四十都會衰退,不可能記得的!現在的企業太大,事情太多,分工太細,所以,或許現在別怕被冠上「搶功」了,一定要常常主動的、厚顏的,和大家提起你的功勞、你做了什麼事。
三、大家意見分歧的時候,兇的人會贏(最後):職場上同事一起討論事情,總不可能永遠都是一致的意見,有些人的確抱著「提出自己的看法」就好,不怎麼堅持自己的想法,也不怎麼去當場批評對方的想法,但有些人就是「兇」了一點,他的想法就是他的想法,請你一定要接受,不然請你告訴我為什麼你不接受。坦白說,一個會議下來,產出了想法十幾條、二十幾條,最後採用的那個不一定是「公平選出」,如果你比較「兇」,總是有一些狀況下,你的意見就這樣因為你的「兇」而被大家「勉強接受」,因此你的「貢獻」在這間公司也會比較大,畢竟,沒被採用的意見,永遠都沒有機會證明它是對的!但被採用的意見,只要不出大錯,時時都有機會證明它是「大對」,也讓這些比較「兇」的人常常有機會亮眼表現!
這告訴我們:現在你退縮,就沒有了光芒。長期的退縮、當好人、沒聲音,以後就真的沒人聽得到你的聲音,因此,在會議分歧之時,一定要勇於堅持自己的意見,讓自己的意見,盡量多一點的存在於公司或團隊裡的每一個決定、每一份簡報、每一項作品,你為自己埋下價值。
以上三點,大家覺得有沒有道理?
請注意,我認為,以上三種「兇」的機會,並沒有「害」到的其他的同事;為自己爭取更多,不一定得貶抑別人!兇一點,不表示「壞」一點!這是一般人最不敢走出的框框,但有何好怕?有何好懼?跨過自己的界限,兇一點吧,最美好的果實永遠都在那禁忌的框框之外。
(本文為舊文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