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11:13發稿;17:06更新業者回應
完美婚禮是所有新人的夢想,從拍婚紗、挑新秘到宴客,無一不希望做到盡善盡美,依據內政部統計,今年10月底前結婚的新人已有110,038對;另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統計,每對新人結婚平均花費為74.5萬元,其中以婚宴費用為最大宗,平均為 41.8 萬元,占結婚總費用56.13%。而若以今年結婚對數計算,婚宴業者今年已創造超過459億元的商機,實在可觀,也可見婚宴市場競爭激烈。
▲婚宴會館示意圖,圖片與新聞無關(示意圖/資料照)
然而,想在知名飯店辦婚宴,必須提早訂席,避免餐廳滿檔,影響婚期;只是,再業者祭出琳瑯滿目的優惠下,新人往往因衝動簽約付定,事後想更改或取消時,才發現許多不合理之處。
消基會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日前接獲民眾申訴,今年2月和台北市某會館簽訂9月份的婚宴契約,並預付5萬元定金,5月中因故婚宴取消,業者卻說定金無法全額退費。雖然食藥署有『訂席、外燴 (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而業者卻表示,雖然知道範本的規定,但認為民眾於120天前取消仍造成部份損失,故仍只願退還部份定金及贈送禮券,不願退全額。
為此,消基會近日隨機挑選全台16間有推出「婚宴專案」的業者,檢視網站公告資訊,並以擬洽訂該專案為由,以一般消費者的身份用電話詢問網站上沒有揭示相關資訊。
結果發現,在定金收取部分,有3家業者定金收取超過範本規定,最高收取50%;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及日月潭涵碧樓酒店收取3成定金、太魯閣晶英酒店則是收取5成定金,皆超過範本規定的2成上限。
取消處理辦法方面,就算提前90日取消定桌,5家業者仍沒收全額定金。調查發現,在16間業者中,僅義大皇家酒店、台中亞緻大飯店訂席退定處理方式完全比照範本;而太魯閣晶英酒店、兆品酒店的退定方式則是比範本寬鬆;其他業者退定處理方式皆比範本嚴苛。
另外,像是林酒店、台北威斯汀六福皇宮表示付定5日內屬審閱期,5日後定金不退還;劍湖山王子大飯店90日內取消定金不退,香格里拉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則是120日內取消定金不退;台北寒舍艾美酒店則表示無論何時取消,都會沒收全部定金;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台北萬豪酒店、君鴻國際酒店等3間業者也表示無法退還定金,但可將定金改為延期使用或是折抵日後消費。
消基會也發現,部分業者除不退還定金外,還會另外加收違約金;如北投麗禧溫泉酒店告知若在宴客日前15日內取消,除不退還定金外,另酌收定席總額5成費用當做違約金;台北寒舍艾美酒店也告知在宴客日前半年內取消,即需加收違約金,取消日期越近,違約金越高;消基會認為,這樣的條款,對消費者實在不友善。
此外,也有八成業者須收開瓶費,卻未在網站上說明收費方式!調查中僅劍湖山王子大飯店、大直典華、寒舍艾美酒店3間業者不收取開瓶費,其他業者於消費者自帶酒水時,均會收取開瓶費。而開瓶費的收費,會依據酒類的不同而訂,價格以每桌500元者居多。台北萬豪酒店告知烈酒18瓶內不收開瓶費,如超過18瓶且數量不多則以瓶計費,每瓶收費1000元為最高。
消基會最後呼籲,因「訂席、外燴 (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僅為範本的性質、沒有法律強制力,導致許多消費糾紛最後僅能以協商方式處理,盼主管機關能盡速通過已經過多次開會討論的「婚宴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平衡目前不夠保護消費者的傾斜狀況。
另外,關於目前主管機關訂定「婚宴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消基會建議應通盤修訂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而非只侷限在婚宴,忽略了其他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另契約審閱期至少應於5日以上,使消費者有較多時間與親友討論較為宜。
而針對於消基會所指,在宴客前15日內取消,除不退訂金,還要加收訂席總額5成費用當違約金等事宜。北投麗禧溫泉酒店嚴正否認,並強調,從開館到現在,婚宴收取訂金及退訂相關規定,皆按行政院消保會規定型化契約範本來執行,合約內容中也未訂有【違約金】等字樣,在與新人洽談之後,也會將合約寄給新人做確認。
至於遭指服務收取5成訂金,超過範本的2成訂金,太魯閣晶英酒店也發出聲明嚴正否認,對於團體住宿訂房與訂席方式理解不同,提出說法。強調飯店因位處太魯閣國家公園,以提供『度假住宿』服務為主,依旅客需求住宿搭配訂席與會議等餐飲服務,飯店『婚宴度假專案』皆須搭配住房,同時預訂須達最低保證間數,不單獨提供婚宴餐飲服務,故專案以團體訂房方式處理,另外搭配宴席服務報價,需收取總費用之平日3成,假日最高5成之訂金,若需取消並依照雙方協議的合約,辦理取消等相關事宜。飯店遠離市區,也是相當受歡迎的渡假勝地,如團體有入住或婚宴渡假需求,皆需提前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