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13年前的太電遭掏空200億元案,投保中心幫2萬5千多名股東提出高達80億元的求償金額;台北地院審理後,今(9)日判決前董事長孫道存、前副董事長繆竹怡、前財務長胡洪九、董監事等22人,應返還太電股票,或連帶賠償其中2萬4千多名股東,共74億5130萬餘元。可上訴。
刑事部分,法院認定,胡洪九一手策劃將太電海外資產侵占入己、債留太電;孫道存、繆竹怡等人配合隱瞞董事會相關不法,全案於去年8月底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胡洪九、孫道存、繆竹怡等人各被判3年至14年6月不等確定,同年9月底胡、孫發監執行;至於繆竹怡在高院審理期間,因為沒被法院限制出境,趁機出國未歸,已被發布通緝。
▲胡洪九。(圖/資料照片)
▲孫道存。(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