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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公告藥食兩用中藥材最新清單,過往舊清單中的禽獸類、蔬果、魚蚌蝦蟹類、五穀等皆不列入新清單內,倘若業者販售無納入新清單內的中藥材,將被視為「無照藥商」,依照藥事法可處3萬至200萬元。
▲(圖/資料照)
食品業者選用中藥材當食品原料,必須遵守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公告的「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清單。
衛福部新公告的食藥兩用清單,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由於舊清單中的部分品項,老祖宗覺得有療效的已不合時宜,現代人食用可能觸法,因此經檢討後,將爭議品項刪除,魚蚌蝦蟹類、及禽獸類,如狗、伯勞、鴕鳥、驢子幾乎都被刪除,只剩下牡蠣殼一項。
陳聘琪說明,中藥材只能提供醫藥使用,具中藥販賣許可證的藥局或中藥行才能販售,但食藥同源的中藥材則是特例,像是新清單內的白木耳,到超市或賣場就能購得,製作成白木耳蓮子甜湯,只要正常食用都是很安全的。
此外,消費者常見的藥膳料理中藥材,如當歸、人參等,雖然不被列入新清單中,但在食藥署的「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裡,食品業者只要遵守食安法,就能將當歸或是人參酌量添加,製作成藥膳料理調理包,再於通路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