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3/20 10:25發稿│11:47 更新】
纏訟12年的台開內線交易案,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與其父趙玉柱因涉嫌違反證交法,高等法院更四審今(20)日宣判,趙建銘3年、趙玉柱2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沒收犯罪所得475萬;台開前董座蘇德建則遭判2年、緩刑5年,條件是支付公庫500萬;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遭判2年、併科罰金6000萬,並沒收犯罪所得475萬。全案可上訴。
更四審認為,身為總統女婿的趙建銘以權謀私,要為內線交易負起最大責任,但考量趙建銘近年持續義診,再加上速審法得以減刑的規定,才改判為3年。
▲趙建銘。(圖/資料照片)
台開案起因「三井宴」,2005年間,趙建銘被控受邀到三井日本料理與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吃飯,席間蘇德建透露台開利多內線消息,趙把消息告訴父親趙玉柱,與游世一聯手低買高賣,於台開股價上漲時脫手賺取高額暴利。趙建銘因本案被羈押47天,後來以1700萬元交保。
▲趙玉柱。(圖/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影)
一審到更三審趙建銘等人均被判有罪。其中,趙建銘一審時被判6年,因為一審認定,犯罪所得未達1億元,但二審至更二審都認定,內線交易所有被告獲利合計超過1億元,將趙建銘改判7年,更三審考量趙建銘主動繳回犯罪所得417萬多元,加上炒股獲利未超過1億元,改判4年,併科罰金2500萬,與趙玉柱共同犯罪所得417萬元沒收。不過最高法院第四度發回更審,要求查明犯罪所得金額等細節。
更四審改判,主因是歷審對本案犯罪所得有無超過1億元的見解不同,另外又加上本案審理至今已超過8年未能判決確定,因此適用《速審法》第7條規定對被告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