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台灣2個月內連續3起駭人分屍案,其中2起加害者都是「教練」,令人不禁懷疑難道分屍案會「傳染」嗎?精神科醫師表示,現今網路媒體盛行,媒體為了搶快忽略斟酌報導內容的篩選,不少將犯案計畫、甚至行兇過程全都露,可能會因此引起模仿效應。並強調他殺跟自殺對社會的衝擊力道其實是相同的,媒體報導這類新聞時應遵守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呼籲的「六要六不」原則。
(圖非新聞當事人/攝影者ASweeneyPhoto,flikr CC License/網址http://bit.ly/2ib0EaQ)
台安醫院心身醫學科暨精神科醫師黃鈞蔚表示,一般民眾大部分是從新聞媒體取得此類不幸的社會事件訊息,尤其現在網路媒體盛行,為了搶快,可能因此忽略斟酌內容的篩選,就將計畫犯案過程,像是一開始怎麼把被害人引誘到犯案地點等,以及如何行兇過程報導的太過細節,很可能會引發模仿效應。
無論自殺或他殺 對社會衝擊力道相同
暴力事件或是暴力事件防範在精神科醫師的認定,無論是自殺或是他殺,都有人受害,前者是傷害自己,後者是傷害他人,不管是誰受傷都一樣是暴力的,對社會的衝擊力道是相同的,衝擊力是在同樣的位階,不會因為對象從自己變成他人就改變,因此他也強調,新聞媒體在他殺的社會新聞時,不要把行兇犯案過程的照片刊登、也不要有模擬的畫面等,同樣都必須遵守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呼籲的「六不六要」原則。「六不」:不要刊登出照片或自殺遺書、不要報導自殺方式的細節、不要簡化自殺的原因、不要將自殺光榮化或聳動化、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來解讀、不要過度責備。
「六要」原則為:當報導事件時,與醫療衛生專家密切討論、提到自殺時,用「自殺身亡」而不要用「自殺成功」這樣的字眼、只報導相關的資訊,且刊登在內頁而非頭版、凸顯不用自殺的其他解決方法、提供與自殺防治有關的求助專線與社區資源、報導危險指標以及可能的警訊徵兆。黃鈞蔚提到,雖然此媒體報導原則是針對自殺,但在處理他殺新聞時也應該這麼做,有助降低模仿效益的發生。
如何避免暴力事件的發生?
該如何求救或遠離,才不會激起對方的憤怒情緒?黃鈞蔚說,大部分的人第一時間會找親朋好友訴苦抱怨,但老實說,非當事人要對事情做出精準的判斷並不容易,如果身為親朋好友的我們發現情況不對,已經超出能夠控制的範圍了,建議可以老實地告訴訴苦者,這個問題我們無法給與你太多的幫助,並且鼓勵陪伴其一同尋求專業心理師或醫師的幫助,一同釐清問題。
不過一般人很難第一時間就找專業人士吐露心事,這樣做真的能降低心中的怒火與害怕嗎?「這個方式有一個緩衝的功能。」黃鈞蔚說明,因為專業人士是第三方的中立角色,不會讓當事人認為是站在誰那一邊,比較能夠從中找出問題,較能避免自我傷害或是他殺的風險發生;另外專業心理師或醫師可以問比較尖銳的問題,如「會因為這件事情有自殺傾向嗎?」、「會出現想殺掉對方的念頭嗎?」等,這是一般人在傾聽他人苦惱時無法如此直問的問題。
黃鈞蔚進一步說,一旦當事人坦承自己確實有自殺或他殺的念頭,這個說出來的動作並不犯法,還能夠得到療癒,讓壞情緒有個出口,也會讓當事人認為,至少有人懂他、懂得他現在的心情,就更有機會避免憾事的發生。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