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從事搬運工的的楊姓男子,雖在2003年離婚但仍與前妻繼續同住,不料楊男除了對自己的身障兒施暴外,還多次性侵前妻姊姊的兩名未滿14歲外孫女,讓兩名女童身心靈嚴重受創,但實在太害怕所以不敢向大人訴苦,只能偷偷地在日曆紙背面寫下心聲。最後兩名女童外公發現不對勁,被害姊姊受不了到學校告訴老師,整件事才得以曝光。最後這名惡狼遭判14年有期徒刑定讞,至於民事部分於近日判賠250萬元。
▲就讀國一、小三的姊妹花,慘遭「姨丈公」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據法院判決書指出,育有3名子女的楊姓男子離婚後仍和前妻同住,而前妻姊姊的兩名未滿14歲外孫女也常常到他們家中玩,並幫忙照顧楊男患有身心障礙的兒子。在2014年至2015年間,前妻姊姊的兩名外孫女,一個就讀國一(A女)一個就讀小學三年級(B女)多次到他們家中玩,面對楊男也親暱地稱呼「姨丈公」,不料就在一晚,A女在臥室看電視睡著,楊男見狀竟起了色心,強行脫掉她的褲子性侵得逞,A女當下驚醒並嚇得哭喊「好痛」,連忙逃跑。事後A女雖然有打電話向姨婆哭訴,但大人們不以為意。
楊男就此得寸進尺,在2016年兩女還下課後到他們家時又「色性大發」,除了當著B女的面性侵姊姊外,還直接抓住B女的頭強迫她為自己「服務」,此舉讓兩名女孩嚇壞,但又不敢向大人說,因為曾目睹過楊男打身障的兒子,害怕自己也被打,所以兩姊妹只能選擇沉默隱忍。事後,楊男還會主動要求兩人到他們家中幫忙照顧身障的兒子,但兩姊妹實在太害怕,不斷地抗拒,不知情的外婆還一度認為她們不懂事,嚴厲斥責,讓兩姊妹決定透過寫信的方式吐露實情。
兩姊妹很害怕又被性侵,於是透過日曆紙背面寫下「真相」,告訴外婆她們遭到「姨丈公」亂來,所以才會不敢去姨婆家,兩姊妹還無奈地說,「我不敢告訴你,是因為怕妳擔心會罵我們...」最後外公發現這張紙條,氣得打電話叫老婆回家,而外婆得知真相後嚇壞,險些暈倒,雙方當面對質,楊男竟還全盤否認,嚇得兩名女孩不斷地發抖痛哭,什麼話都不敢說,最後整件事透過學校老師了解並通報相關單位後才曝光。
刑事部分,法官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等罪,於日前判處楊男14年有期徒刑定讞。至於民事部分,因女孩們飽受精神折磨,其中姊姊更出現自殘等行為,經衡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和加害行為等,一審法官近日判處楊男賠償精神慰撫金各150萬元、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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