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彭姓人妻(37歲),兩年前因丈夫離家工作,彭女寂寞之下與一名吳姓男子(35歲)相戀,並發生一夜情,卻因此懷孕生下女兒,彭女於是偽造丈夫簽名幫孩子申報戶口,不料事後被丈夫發現,氣得告妻子及吳男偽告文書、妨害家庭;由於吳男並不知彭女已婚,且獲得原諒被撤銷告訴,法官將彭女依妨害家庭罪及偽造文書罪判處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
▲人妻與小王發生一夜情,卻不慎懷孕產女,偷報戶口遭丈夫發現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於2016年,彭女在丈夫外出工作期間,與吳男相戀並發生一夜情,2人事後沒再聯繫,但沒想到僅此一次的性關係,彭女就因此懷孕,由於不忍墮胎,便決定將她生下來,待女兒出生後,彭女為幫女兒申報出生登記及戶口,於是前往香山戶政事務所內申報戶口,並假藉丈夫名義在出生證明中「子女從母姓的約定事項」一欄代簽丈夫的名字,並填寫出生登記,將女兒列在戶籍謄本。
事後丈夫察覺有異,認為妻子懷孕怎未告知他就生下女兒,經查驗DNA比對後,發現女兒的生父另有其人,憤而告妻子及吳男妨害家庭及偽告文書罪。
吳男表示並不知道彭女懷了他的孩子,事後2人也未再聯繫,並不知道彭女已婚,在事後獲得對方諒解而撤告,因此獲不起訴處份;彭女坦承在丈夫離家工作期間,曾與吳男發生1次性關係,事後也非常後悔,但卻不幸懷孕,因不忍墮胎生下女嬰,以為能瞞天過海,不料仍被丈夫識破,覺得很對不起丈夫。法官審酌,彭女坦承婚外情生女並偽簽丈夫的名字,讓公務員登載不實,因此將彭女依妨害家庭罪及偽造文書罪,各判處2個月,合併應執行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