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許姓建築工人一年多前離婚後,因積欠一百多萬元的賭債,他便帶著2歲大的女兒跑路,2人四處流浪,甚至在山區搭帳棚度日,三餐不繼致使幼女幾乎餓成皮包骨,直至今年4月,前夫向友人借住在一處簡陋的鐵皮屋,前妻前往找到女兒,看到女兒全身髒兮兮,瘦弱不堪,趕緊帶著女兒至醫院就診,女兒被診斷出營養不良,前妻便向法院爭取女兒監護權,法官評估裁定幼女監護權歸母親。
▲許男為躲賭債跑路,帶著2歲幼女四處流浪,2人三餐不繼,幼女被餓成皮包骨。(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許男一年多前和妻離婚後,由於欠下了一百多萬元的賭債,便帶著2歲大女兒跑路,2人四處流浪,還一度到山區搭帳棚度日,2人過著三餐不繼的日子,幼女也幾乎被餓成皮包骨。
今年4月間,前妻得知前夫向友人借住在一處簡陋鐵皮屋裡,遂前往找到女兒,發現女兒瘦弱不堪還全身髒亂,於是趕緊帶女兒到醫院就診,發現女兒有腸絞痛、腎積水等症狀,被診斷出女兒營養不良,前妻便以前夫未盡保護教養責任,向法院爭取女兒監護權。
法院審理時,許男坦承因還不出債務時曾被毆打、恐嚇,生怕被債主找到才帶著女兒四處流浪、餐風露宿,2人除向友人借住也睡過公園,並未幫女兒洗過澡,至今也還在跑路,短期間無法改善這種狀況;法官評估雙方條件後,認定許男未盡撫育責任,日後也無力扶養幼女,但前妻工作穩定、親職能力較佳,故裁定幼女監護權歸屬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