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新北報導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並於同年8月發布5項子法,11月地方政府陸續開始受理申請,今年4月已全面受理申請。內政部今年全台危老建築重建案約500件目標,新北市日前則修訂「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部分條文,預計底前公告實施。
▲大台北地區老屋多,新北修訂配合危老重建的相關施行細則。(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二階段修正,包括將智慧建築納入開發獎勵中,此外,透過容積獎勵上限及公共設施容積率的規定進行調整。本次修法共計9條,其中,增修第55條及第55-1條,為高氯離子符合危老條例的建築,其重建時容積率及建築高度得予以放寬。
另外修正第48條增列大規模建築應取得綠建築及智慧建築標章規定,並對小基地提供3%至6%不等之容積獎勵。而配合行政院「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也修正第47條,將經濟部編定的工業用地或工業區申請容積獎勵額度與項目規定酌予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