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氣不過父親投資的六千多萬元石沉大海,林氏兄弟檔被控與父親合謀,將九旬老翁誘出殺害、並支解棄屍,高院上月判長子18年、次子14年8月;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另判林氏兄弟檔須賠償死者的6名子女共1213萬餘元。可上訴。
從銀行退休的78歲林仕琅有2個兒子,分別是50歲的長子林舜銘、48歲次子林宇光;死者是認識40多年、從事土地仲介買賣的92歲老友樓永豐。林仕琅長期委託樓翁投資土地,但2個兒子認為,父親被樓翁詐財,於2015年間,林仕琅稱有土地買賣,約樓翁到長子林舜銘位於新北市三峽區租屋處。
▲林姓兄弟殺老翁分屍,高院先前開庭時,提訊兄弟檔林舜銘(左)、林宇光(中)。(圖/中央社)
樓翁剛進門,就遭林舜銘兄弟以繩索綑綁並控制行動,雙方激烈口角,林舜銘兄弟氣不過,殺害樓翁,肢解屍體,裝袋棄置三峽。直到2016年12月,有民眾到三峽登山健行,在雲森瀑布溪水中發現樓翁腿部脛骨,檢警查出,林仕琅父子3人涉案,依殺人、損害遺棄屍體等罪起訴3人。
高院日前維持新北地院見解,依殺人等罪判長子林舜銘18年、次子林宇光判14年8月、林仕琅僅依私行拘禁罪,判刑8月。
民事部分,樓翁的6名子女對林舜銘兄弟提告求償,今年8月初,新北地院針對次女求償部分,判准200萬元;8月29日再判長子、次子與另3個女兒1013萬元,總計樓翁的6名子女共獲賠1213萬元。可上訴。(編輯:潘千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