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一名18歲的蔡姓男子平時不務正業,卻因缺錢花用而以17歲女友小佳(化名)的名義向友人借錢,事後蔡男還不出錢,竟脅迫小佳下海援交賣淫幫還債,小佳若抗拒不從,蔡男則施以拳腳痛毆,甚至強拉她的手去觸摸高溫的排氣管,或變成歹毒的「容嬤嬤」持尖銳物朝她身上亂刺,小佳因身心受創經常蹺課,校方查覺異狀通報家長,小佳才向家人透露自己的遭遇,家人得知後氣得報警向蔡男提告。
▲蔡男缺錢花用竟逼17歲的女友下海賣淫,若有不從就以暴力逼迫就範。(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蔡男於今年初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尚在就讀高中的少女小佳,於3月間,由於蔡男不務正業缺錢花用,竟拜託小佳出面,以質押證件的方式,向一名曾姓友人借了2萬元,但蔡男卻習慣成自然,只要錢一花完,就要小佳再出面去借錢,甚至小佳若不從他還當眾對她施暴毆打,小佳因不堪長期受到暴力脅迫,於是對蔡男提出分手。
但蔡男仍不甘心,竟假借曾姓友人的名義,要求小佳連本帶利償還10萬元,小佳根本無力償還,蔡男則多次以言語辱罵小佳,並威逼小佳下海賣淫還債,小佳抗拒不從,但蔡男竟強拉她的手去觸碰高溫的機車排氣管,甚至持尖銳物朝她身上亂刺,讓她不得心生畏懼屈服,最後用以手機通訊軟體隨機傳送援交訊息,陸續與10多名男子完成性交易,賣淫所得約6、7萬元,全數都交給蔡男還債;沒想到蔡男竟變本加厲,取得小佳通訊軟體的帳號和密碼後,直接冒用小佳名義四處散布賣淫訊息,與客人談妥援交地點及交易金額後,就親自騎機車押著小佳去賣淫,並將賣淫所得全部佔為己用,小佳身心嚴重受創,因此經常蹺課,校方查覺有異後通知家人,小佳這才向家人坦承說出自己的遭遇,家人氣得向警方報案提告。
蔡男到案後否認有強迫小佳賣淫,辯稱小佳的手是她自己不小心被排氣管燙傷所致,並非他是強拉觸摸,但經警方經蒐證,將蔡男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傷害及恐嚇等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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