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男女同撐一把傘竟挨告?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2007年結婚後,卻被妻子發現與一名劉姓女子互動親密,不但時常一起牽手漫步,雨天時還會「撐同一把傘」,甚至會去劉女租屋處,怒告兩人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黃妻提供之照片中,有黃男與劉女牽手、擁抱的照片,已逾越一般朋友關係,判決兩人須賠償10萬元。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黃妻與丈夫2007年結婚後,發現丈夫與劉女互動親密,時常開車出遊,甚至在雨中共撐一把傘,還拍下了兩人牽手、擁抱的照片,認為兩人侵害了她的配偶權,向兩人求償100萬元。
對此,黃男與劉女異口同聲表示,去劉女住處是為了討論股票投資,強調兩人只是普通朋友,對於妻子拍下的牽手、搭肩照,黃男聲稱是因為劉女穿高跟鞋走路不便,才會伸手攙扶,至於搭肩則是一般朋友間常見的動作,並無不妥。
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黃妻提供之照片後,認為兩人關係親密,已逾越一般朋友關係,判決兩人須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