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少女小芹(化名)的母親與一名年近六旬劉姓男子為男女朋友,平時小芹都稱劉男為「爺爺」,但在小芹年僅11歲就讀小五時,劉男竟趁母親不在家時對她以手指性侵得逞,甚至在小芹就讀國中後,卻發現疑遭劉男盯梢跟蹤,害她嚇得不敢上學,老師前往住處查訪時,發現小芹以棉被覆蓋裹住全身,躲在衣櫃內哭泣,並在房門口張貼著「請爺爺不要進入」的字條,這才讓劉男的惡行曝光,檢察官依性侵幼女罪嫌將劉男起訴。
▲少女遭母親男友性侵後身心受創,還曾在房門口貼著「請爺爺不要進入」的字條。(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陳怡靜攝)
檢警調查,小芹母親與劉男交往11年期間,小芹平時稱呼劉男為「爺爺」,劉男平均每週會到小芹位於新竹縣的租屋處2至3次,於2016年5月間,小芹因病請假在家,母親外出幫她買粥,劉男見家中僅剩他們2人,竟明知當時小芹才年僅11歲,卻仍違反其意願,強行將小芹衣褲褪去,撫摸其胸部並以手指侵入陰道,性侵得逞。後來小芹就讀國中,於去年1月間,小芹曾告知母親在學校附近看到貌似劉男的男子在觀察她的行蹤,讓她害怕得不敢上學,經學校老師到住處查訪時,發現小芹以棉被覆蓋住全身並躲在衣櫃內哭泣,還在房間門口張貼有「請爺爺不要進入」等文字的字條,老師察覺小芹有異,於是進行輔導後才獲悉劉男的惡行。
劉男到案後,辯稱曾在小芹身體不適其母為她外出買粥時,因小芹稱胸痛,才隔著衣服按摩其胸部「幫她順氣」,並沿著她胸部由上往下摸,「無精細計算」是否有觸摸到下體,堅稱沒有侵犯小芹的想法。
輔導老師證稱,上門訪查時發現小芹躲在衣櫃內哭泣,事後在學校個諮室進行輔導時,因小芹泣不成聲,無法以言語陳述,故以書寫方式告知母親稱「爺爺」曾違反其意願,以手指插入其陰道,且她在學校門口看見貌似「爺爺」的男子,故不敢上學。且小芹在書寫過程中仍不停哭泣,身體蜷曲且久久難以平復情緒,老師表示小芹在小學五年級之前個性活潑,與同學相處良好,卻在發生此事後個性驟變,不願談論劉男惡行,且有躲在衣櫃內或將自己關在門內的行為;新竹地檢署審酌,將劉男依性侵幼女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