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50歲的緬甸華僑李國輝去年11月,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9死慘劇,一審被判處死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9)日再開庭,傳喚蘇姓友人出庭作證。蘇證稱,案發前一週就看到自家門口被放了一罐汽油瓶,報警後,警察說「汽油瓶而已,當垃圾丟掉」,之後家門口又被擺了一罐,深夜就發生大火。
今天開庭時,蘇證稱,5、6年前因同鄉介紹認識李,還曾兩度住在李的公寓對面。蘇表示,有時和自己家人吵架,李國輝都會認為是在說他壞話;火災發生後,陪同鄉去警局製作筆錄時,警方問他有發生過什麼事嗎?他是回答,在家門口曾兩度發現汽油瓶,且發現前,李有透過朋友放話「要來我家放火」;兩罐汽油都被他加到機車油箱裡。
面對蘇的指證,李國輝駁斥,他有親眼看我放汽油嗎?李雖承認縱火造成傷亡,但否認有擺汽油恐嚇。
▲緬甸華僑李國輝目前在押。(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檢警調查,李國輝是緬甸華裔,有施用安非他命的惡習,也因此引發精神病。2016年3月,他與前女友分手,曾上對方臉書辱罵,事後請同鄉友人協助刪除文字,未料對方竟與前女友交往,反被挑釁羞辱;2017年5月,李認為前女友躲在中和區乾妹妹家,但對方避不見面,心生怨懟,進而以繩索浸泡沙拉油後縱火,事後又認里長也在他背後指點,事隔一個月後又再次犯案。
同年11月20日,李認為,另一名蘇姓友人也拿著舊事嘲笑他,拿著汽油提出警告,其他人雖然積極安撫,但他22日仍買汽油縱火,結果火勢一發不可收拾,9名住戶因逃生不及,吸入過多濃煙,最後呼吸性衰竭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