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南報導
台南某所大學的研究生,從前年起,趁著同居女友不注意時,陸續偷拍了17次女友裸露上身、或穿著內衣褲的畫面,還上傳雲端相簿,去年遭女友發現提告,一審合併判研究生10個月徒刑,但他上訴後找上女方家人,希望能和解後判緩刑,起瞭反而讓原本不知情的女方家屬怒斥女方,讓女方躁鬱症病情加劇,而高分院也將研究生的上訴駁回。
▲研究生用iphone偷拍女友裸露照片,更上傳網路相簿。(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王姓研究生前年與女友同居,但他卻用iPhone手機,趁女友不注意時,用拍照或綠影的方式,偷拍女友裸露上身、僅著內衣褲、或是裸露私密處,更側錄女友在自家臥室與他視訊的畫面,至少偷拍了17次,直到女友無意間開啟他的雲端相簿,發現自己竟遭偷拍,氣得提告。
法院在審理時,王男一再表示願意和解,但仍被依17次妨害秘密罪嫌,合併判處10個月徒刑,但他認為判太重,上訴並企圖與女方家屬和解,不料此舉卻反而讓女方家屬暴怒,痛罵導致女方躁症加據;而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10月徒刑已屬最輕,王男雖有悔意,但不足以給予緩刑,因此駁回、且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