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還在狡辯?桃園一名24歲的朱姓男子,2年前透過臉書交友,認識一名女高中生小美(化名),之後朱男多次約小美親熱、發生性關係,被小美母親得知後,氣的對朱男提告。不過法院審理時,朱男辯稱他在去年結婚時,還是「處男」身分,所以根本不可能和小美發生性關係,但此說法卻遭打臉,法官查出朱男於去年6月結婚,但當時朱男女兒已經7個月大了,加上小美指證歷歷,表示朱男性行為不戴套,害她很擔心懷孕等等,被法院依2個妨害性自主罪,判他6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也未宣告緩刑,一旦確定就需入監。
▲朱男狡辯反遭當事人及法官打臉。(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2年前朱男透過臉書,認識還在就讀高中的小美,之後他多次約小美發生性關係,被小美母親得知後,怒對朱男提告。但朱男卻辯稱,他跟小美很少見面,約2個月才會碰面一次,且否認2人有發生性關係,還表示去年結婚時他「還是處男」。但法官的調查卻打臉朱男的說詞,因為去年6月底朱男結婚時,女兒已經7個月大,反駁他的「處男說」,加上小美表示,朱男親熱過程中都沒戴保險套,害她很擔心懷孕,也曾將此事告訴過閨密,法官認定朱雖非強制性交,但因小美未滿16歲,仍構成妨害性自主罪,依法判朱男6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也未宣告緩刑,一旦確定就得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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