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12年前收賄關說,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上訴,高志鵬遭判4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高志鵬的立委身份也將失效,新北市第三選舉區(三重)將在3個月內舉行立委補選。
▲高志鵬將失去立委身份。(圖/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12年前收賄關說,從一審到更二審判決結果相當反覆。一審判他5年6月,二審認為,國有土地讓售「非立委職權」改判無罪,更一審又採「實質影響力說」改判7年6月,更二審則改判4年6月,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上訴,高志鵬遭判4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高志鵬的立委身份將失效,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區域立委於就職後因死亡、辭職、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其他事由出缺時,應自死亡之日、辭職之日或選舉委員會收到法院確定判決證明書之日或其他出缺事由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高志鵬在2012年立委選舉時,經原三重區民進黨立委余天禮讓,獲民進黨提名並順利當選,2016年競選連任成功,如今卻因貪污失去立法委員資格。至於前三重區立委余天是否會再次投入立委補選,也備受外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