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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去年11月27日發生一起勞資糾紛,警方到場進行排解,沒想到一名郭姓男子竟說:「你什麼態度,你一個奴才跟一個主子這樣說話」、「你是奴才、是公僕,拿你的槍出來打我啊!」警方不甘受辱告上法院,但法院認證「沒有侮辱公務員犯意」,昨(7)日將他不起訴。對此,前警大教授葉毓蘭表示:「本案難道無法提起再議,表達警察機關的不服嗎?」
▲示意圖/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雖然郭男說法尖酸刻薄讓人感覺不快,感「難以認定具有侮辱公務員犯意」,僅是強調員警公僕身分,依照郭男職業、教育程度、語言使用習慣表達不滿,不構成成侮辱公務員罪,於是將他不起訴處分。
葉毓蘭先意有所指的表示:「把司法警察當奴才使喚的檢察官,不配有調度司法警察的權力!」同時她也指出,雖然自己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本案難道無法提起再議,表達警察機關的不服嗎?
對此,許多網友紛紛表示「再議需接到不起訴書後7天為之,時效上很緊」、「難……再議當然可以,問題是會勝訴嗎??呵呵」、「問題在於整個社會,大家都只會說『尊重司法』,以求息事寧人,那警察還要在意什麼?聲請再議也沒用,只好唾面自乾吧」。(編輯:陳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