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陳姓老婦於前年4月底在家休克猝死,檢警調查發現,與陳婦同住的45歲陳姓兒子,平日經常動手打媽媽,認為是陳男對母施暴後,導致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的媽媽因此身亡,故將陳男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起訴;但新北地院認為,陳男患有思覺失調症而供述不清,陳婦所受的傷並非致命傷,且住處中堆滿雜物,不能確定是不是陳婦自己跌倒受傷以致傷口癒合時加重心臟負荷害命,因此陳男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老婦家中休克猝死,檢方一度認定是兒子多次家暴導致母病發,最終法院認定罪證不足獲判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警調查,母子2人同住在新北市板橋區,陳婦卻於2017年4月底在家休克身亡,經檢警相驗發現老婦原患有高血壓性心臟疾病,併有營養不良、脫水,導致心臟肥大、心肌壞死與加重心臟負荷,引發心因性休克死亡;而陳男平時疏於照顧媽媽,令媽媽營養不良、身體虛弱,懷疑陳男事發前,曾多次徒手毆打媽媽,導致媽媽心臟病發死亡。
陳男到案後坦承曾在事發前幾個月打過媽媽,並在某天早上起床時踩到媽媽的腳,不過對於媽媽突然驟逝也感到莫名其妙,且毆打媽媽的時間與事發時間已相距很久;然而陳男雖說媽媽身上的傷勢是他所造成,但對於詳情常語無倫次,說不清楚,加上陳男於2005年就被診斷出患有思覺失調症,也曾被鑑定出和媽媽的衝突,多是因被害妄想症所產生。
法官審酌,根據解剖報告顯示,陳婦原本就有心臟肥大、高血壓性心臟病,又因養分和水分攝取不足,引起營養不良和脫水,進一步造成心肌壞死病變,而全身多處外力造成的新舊瘀傷、挫擦傷,以及左小腿骨折,癒合過程增加基礎代謝率,加重心臟負荷,相互影響下最終導致死亡;而研判上述的疾病、忽略與外力致傷等3項因素,亦可共列為死亡原因,死亡方式尚可屬「他殺」,但報告對於老婦的傷勢如何造成,卻並未敘明;根據家暴事件通報表,警方亦未載明陳男是在何時、何地毆打媽媽,僅記載鄰居們和里長表示母子相處不睦、經常吵架,但都沒有確切的時間等詳細資訊。
另外,81歲的陳婦在住處中堆滿雜物和垃圾,讓人難以正常行走,陳婦左小腿還因骨折未就醫治療而扭曲,因此無法排除是陳婦因行動不便跌倒、碰撞而造成的傷勢。
法官認為,陳婦身上多是表淺傷並無法直接致死,根據解剖鑑定報告指出,客觀上對於非立即致命的新舊表淺傷及骨折傷害,將會在可能約1至2周或更久的癒合過程中,增加老婦的基礎代謝率,導致心臟肥大、心肌壞死及加重心臟 負荷,引發心因性休克死亡;故無法直接認定是陳男接續傷害媽媽致死,因此將陳男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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