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起性侵案件,去(108)年,謝姓男子到女網友花花(化名)住家借宿,卻趁機性侵花花2次。桃園地院依照乘機性交及強制性交罪嫌,判謝姓男子5年2月徒刑。
▲男子借宿女網友家,卻趁機性侵對方2次。(示意圖/翻攝自Pixbay)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桃園一名謝姓男子,得知女網友花花的家人要出外遊玩,家裡沒有人,便答應到對方家中陪伴過夜,於是花花安排謝男睡在弟弟的房間。豈料,凌晨的時候,謝男摸黑進入花花房間,脫下她的內衣褲性侵得逞後,花花仍然熟睡沒有反應。
一直到早上7點,謝男再次進入花花房內,決定再來1次,整個人撲在花花身上,才嚇得她驚聲大叫「不要!」但謝男不顧對方抗拒「堅持硬上!」事後花花報警,謝男被判5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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