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3月曾吃遍全台多家餐廳卻拒付錢開溜,有「吃霸姐」惡名的39歲蕭姓女子,今(8)日被高等法院判定有精神障礙,辨識能力降低,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目前已被送至療養院監護治療。
蕭小姐屢次吃霸王餐沒付錢遭法辦,判決出爐原因乃精神病所致
在餐飲界有「吃霸姐」惡名的蕭小姐,曾自稱是留美碩士,卻四處在五星級飯店、美容院消費,後藉故表示沒錢不付款遭到法辦。無奈3月份又故技重施,中午前往桃園「洋伙房餐廳」消費,前後用餐將近9小時,花費1200元卻又付不出錢,最後店家報警,蕭小姐再度被押回警局。
眼見警察已達現場,蕭小姐的筷子卻仍沒有停下,態度相當囂張
今日法院判決出爐,表明蕭小姐有精神障礙且辨識能力低,判決確定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目前已在療養院中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