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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燒死6至親 翁仁賢大哥求最高法院:維持死刑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3年前的農曆除夕圍爐夜,54歲的翁仁賢趁家族親友返家團聚時,潑汽油縱火,釀6死4傷。更一審期間,翁仁賢曾當庭嗆法官、還揚言要追殺全家幾世輪迴,甚至故意對拍攝的媒體鏡頭比中指,歷審均遭判死刑;最高法院今(29)日針對更一審的死刑判決開準備程序庭,法官也請翁仁賢的兄弟來表示意見,翁仁賢大哥直言,希望法官維持死刑判決。

燒死6親友案  翁仁賢出庭爆粗口男子翁仁賢(後中)除夕燒死父母親友,造成6死4傷,二審遭判死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8日開庭,翁仁賢在庭上爆粗口,還押時伸出中指表達不滿。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7年11月8日

▲翁仁賢更一審期間,不斷嗆法官,還刻意在鏡頭前比中指。(圖/中央社資料照)

上午開庭時,翁仁賢的法扶律師表示,之前多次律見時,翁仁賢具體指示,他沒要上訴,還要求律師也不得提出上訴理由,若自行提出將終止法扶委任。對此,審判長回應,不管有沒有提上訴理由,三審都要針對原判決有無違法做審理,辯護人應本於職責為被告做有利辯護。

接著,辯護律師整理了5項爭點,其中1項是希望替翁仁賢做精神鑑定,另有一項是針對更一審法官對被告的態度,有成見、偏頗之處,違反兩公約要求公平審判的原則。這番話,引起在座翁仁賢大哥的憤怒,起身批「違反什麼公平程序?」法官見狀,立即請家屬冷靜,並解釋法扶律師是基於職責替被告辯護,法扶律師也沒收錢。大哥才冷靜說,希望維持死刑判決。

律師表示,翁仁賢雖對客觀事實都不否認、也不爭執,但仍應適用無罪推定,律師有義務指出原審判決違背法令之處。

翁家四哥指出,翁仁賢頭腦清楚且善於計謀,故意挑起與法官的衝突,他冷凶縱火造成全家人的死傷,案發至今家屬傷痛未能平復,請法官將他判死定讞。庭末法官諭知全案擇期再開。

翁仁賢,大哥,最高法院,生死辯論庭,準備程序。潘千詩攝影

▲翁仁賢大哥說,希望最高法院維持死刑判決。(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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