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57歲羅姓男子,去年在一間娃娃機店內偶遇一名9歲女童,上前與她攀談,要了家中電話,事後佯稱要帶她出門夾娃娃,卻將對方約到自己車上、汽車旅館內,不顧女童哭喊「我會痛不要再弄我了」仍對她強吻、脫衣性侵得逞,直到女童媽媽發現家中有陌生來電,一問之下才驚覺女兒遭性侵,氣得報警逮人,桃園地院日前依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及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1年。
根據《聯合新聞網》,羅男去年7月間在娃娃機店內遇到女童,便上前攀談後向她要了家中電話,隔了數日,羅男打電話約對方在住家附近的超商見面,一見對方上車,羅男就不顧女童反對,強吻她臉頰數次;食髓知味的羅男,隔天再約女童見面,將對方載往汽車旅館,脫光對方衣物後,不顧女童哭喊「我會痛你不要再弄我了」仍強行性侵女童2次,直到女童媽媽發現家中時常有陌生來電,一問之下才驚覺女兒遭性侵。
檢方訊問時,羅男雖坦承親吻女童臉頰並將她載往汽車旅館,但對於性侵部分則含糊帶過、交代不清;女童指證,羅男大腿處有刺青,經檢視後與實情相符,加上驗傷報告指出女童下體有撕裂傷,通聯記錄也能證明羅男曾多次打到家中,羅男因此遭檢方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後依2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6月,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她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
▲羅男不顧女童反抗仍強吻對方並脫衣性侵2次。(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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