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和一名張姓董事長合夥開餐廳,卻因為雙方經營理念不合,發生嚴重口角,陳男嗆聲「白狼你聽過吧?」等語,並對張男潑灑汽油,作勢點燃,張男決定提告求償。高等法院認為,陳男已造成張男極度恐懼,判決陳男應賠償120萬元精神撫慰金。
▲陳姓男子搬出「白狼」,對餐廳合夥人恐嚇。(圖/資料畫面)
2016年12月間,陳男與張男因經營理念不合,爆發嚴重口角,陳男傳訊息嗆聲「白狼你聽過吧?」以及「我會讓你得到教訓」等語。幾天後,陳男竟持保特瓶裝汽油,待張男離開住家時潑灑,並點燃手中的打火機,所幸張男及時將打火機拍落,事後對陳男提告殺人未遂等罪,並求償800萬元。
陳男辯稱,當時因張男透過網路對他言語侮辱,才會衝動,想嚇嚇張男,並無殺人故意。但恐嚇部分,高等法院判決陳男5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得易科罰金15萬元,殺人未遂部分,陳男被判處5年2個月有期徒刑,陳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
不過民事部分,高等法院並未採信陳男的說法,認為已造成張男極度的恐懼與痛苦,判決陳男應賠償張男12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