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三立新聞》曾獨家直擊,台灣大學校園內出現oBike塞爆停車場的亂象,估算移置費加保管費就超過500多萬。台大為此對oBike廠商,台灣奧致網路科技有限科技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021萬2400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業者免賠。
根據台大的說法,2017年暑假起,大量的oBike出現在校園內,違停的狀況相當嚴重,當時業者曾以每輛50元,一共560台,花費2萬8000多元代價領回,但違停還是不減反增,導致停車場大爆炸,光管理費、移置費加一加,至少500萬元跑不掉。即便校方對業者發布通牒,不領回就要報廢,但業者對於龐大的費用似乎很為難。
▲oBike擠爆台大水源校區停車場,但業者一直未領回,因此台大對業者提告求償千萬。(圖/資料畫面)
台大認為,業者未經同意,自2017年6月起,逕自在校園內擺放oBike營運,導致違停嚴重。為不影響校園人車進出安全及其他合法自行車停放空間,只好先將違停的oBike暫放在校園內停車場,並發函給業者通知領回,但業者至今未有動作,因此向業者提出民事損害賠償。
針對2017年11月13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要求業者給付每輛車每次移置費50元;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給付移置費每輛車每次的移置費100元,及每半日的保管費25元。總計1021萬2400元。
業者另需每天4次,派出大卡車及2到3名人員巡邏校園,將違停的oBike帶走,所需支出的車輛、油耗等費用,業者自行吸收。此外還須給付自2017年11月13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的租金不當得利共71萬7400元。
不過業者認為,若台大沒自行拖吊oBike,他們便得以藉由在外流通的oBike收取租金費用,台大擅自拖吊並集中保管,移置費及保管費並非台大為業者支出或有益的費用,也不是台大因此得負擔的債務,更非台大因此受到的損害,求償無理。
▲業者認為,是台大允許自行車自由進出校園,求償無理。(圖/資料畫面)
另外,台大未就oBike停放的位置、所受到的損害舉證,台大校園內本就開放自行車進出,oBike都是騎乘者自行騎入校園,業者並未侵害台大的權利。且台大並非停車場的土地所有權人,也不是管理機關,因此台大主張業者無權占用土地獲得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實屬無據,不應賠償。
法官則認為,業者以出租oBike為業,營收來自收取實際在外流通車子的租金,台大擅自拖吊並強制保管,導致業者無法獲取營利是事實;台大強調是依管理要點對oBike進行管制措施,並非代替業者保管,因此移置及保管費並非是業者的必要支出。
又台大允許自行車自由進出,也沒舉證自行車拖吊前的位置妨害校園內通行權益,移置時所花的費用也未提出單據,台大也非該筆土地所有權人,因此判決台大敗訴,業者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