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一名49歲吳姓民眾,由於居住在民安西路商圈周邊,住家公寓底下的騎樓經常被其他民眾的機車佔用,他心生不滿下,竟異想天開,自製印有新莊分局巡佐名片的警示單,呼籲非該處住戶不得將機車停在騎樓間,車主將靜候通知到案做筆錄;有民眾吃完早餐準備牽車,卻發現愛車被貼了這張警示單,嚇得貼上網詢問是否確有此事,對此,警方主動追查,認為吳男行為已違反刑法第158條第1項「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循線通知他到案並依法將他函送法辦。
▲吳男假冒警察身分張貼的示警單。(圖/翻攝畫面)
有民眾昨天在臉書社團貼文表示「在民安西路上的早餐店吃早餐,機車就被貼這張,有很嚴重嗎?」只見貼文附上的警示單中,印有一張新莊分局光華派出所柯姓巡佐的名片,底下更寫著,非本棟住戶慈勸勿將機車停在本棟騎樓空間,您恣意停放造成住戶困擾是不合法理的,員警業已到過現場拍照、探證、列管調查程序中,車主請静候警政機關通知您到案說明製作筆錄,最後更署名光華派出所&新莊交通分隊關心您。
▲吳姓住戶冒用警方身分,張貼示警單,慘遭法辦。(圖/翻攝畫面)
新莊警方獲報主動展開調查,發現該名柯姓巡佐早已在5、6年前退休,認為張貼這張示警單的民眾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58條第1項「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眾上網貼文詢問「有很嚴重嗎?」(圖/翻攝畫面)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追查後,鎖定家住在該棟公寓的吳姓男子涉有重嫌,循線通知他前來派出所說明,吳男坦承犯行,供稱不滿住家騎樓空間遭其他非住戶的機車佔用,才會借用警察之名來嚇唬民眾,訊後遭警方依刑法妨害秩序罪章中的「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函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