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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天真將400萬變700萬 銀行瞄一眼就抓到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實價登錄上路已7年多,但透明化程度始終有所爭議,近日新北市就出現一案例,年輕投資客簽了兩份合約,分別是400萬與700萬成交價,以為可以瞞天過海,結果卻被銀行查出造假,除了房貸無法順利撥款,現在恐將面臨偽造文書與15萬罰則。

▲新北市傳出投資客簽兩份合約,想要瞞天過海房貸並登錄實價。(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三立新聞網」得知此案例查訪,不具名房仲指出確有其事,兩名20出頭歲年輕人,天真以為實價登錄造假最重不過15萬罰則,將400萬成交的房子,私自請買家簽屬第二份700萬合約,想藉由此舉拉抬房價,以利房貸與未來轉手獲利。

結果銀行端發現與實際行情落差甚大,去電到仲介確認價格,經比對發現完全與事實不符,不僅貸款下不來,現在恐將面臨刑事偽造文書,實價登錄造假等罰則。

淡江大學產經系客座教授莊孟翰指出,兩個年輕投資客價差過大,相當容易被抓到,假合約一事實際上預售案才嚴重,建商控制價差在10~15%內,對於銀行或政府而言,難以追查;對於建商而言,加價後的合約會讓下一個買家以為,就是這樣的價格。

他說「實價登錄上路以來,假合約早已充斥,甚至建商也有假合約,成交與買賣完全不同價格。」舉例而言,自己友人從澳洲回國,到板橋買房,結果建商開價1800萬,殺價後剩1500萬,等到簽約時,建商又希望簽屬1600萬的假合約。

實際上該價格可能是含裝潢、停車位等,不僅是偽造文書,誘導下一個得到買家錯誤資訊,造成財物損失,根本是詐欺,價格資訊不透明、不對稱的結果,不僅是在炒房,也將造成都更難以評估真正的價格的疑慮。

對於層出不窮的造假事件,內政部表示,申報登錄不實,除可依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依其情節處3~15萬元之罰鍰外,並有觸犯刑法第214條致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呼籲房屋交易買賣雙方切勿以身試法。

#錢進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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