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李姓男子,先前帶著女友小晴(化名)到夜店狂歡,小晴回到家時已爛醉如泥;孰料,李男竟找來吳姓好友,不但一同大搞3P,還錄下性愛影片,事後小晴隱忍多年,直到考上法律系後,才向兩人提起告訴;一審法官判李男判5年徒刑,吳男則被判刑3年10月;兩人不服判決上訴,高院分別改判4年及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4年11月底晚間時分,李男帶小晴前往台北市某夜店,一同參加友人生日趴,小晴喝到爛醉如泥,李男遂將她帶回租屋處,還找來吳姓好友,兩人聯手性侵小晴。
小晴原以為是男友求歡,勉力睜開眼睛一看卻發現,竟是陌生男子正在侵犯她,男友則在一旁拍攝影片,小萱痛到大聲求饒,但2人仍不願停手;小晴不甘平白受辱,毅然決然與李男分手,還用功讀書考上法律系,深入鑽研法律問題,藉以讓2男被定罪,1年多後她才提出告訴,檢方偵結後將2人起訴。
李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小晴喜愛3P,多次要求他找不同男子一起嘿咻,先前吳男經常被找來「幫忙」;李男還說,事後小晴還跟他出遊,並索取當天影片留念,顯然3P並未違反其意願。
但法官勘驗影片後發現,當時小晴不斷高喊「不要」、「拜託」、「很痛!好痛!」、「不要碰我!走開!」等字句,認定小晴遭到強行硬上;一審法官判李男5年徒刑,吳男則被判刑3年10月;兩人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改判李男4年徒刑,吳男則改判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李男偕好友聯手性侵喝醉的女友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