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解境」落跑!法官退休去 法院也不知道為何沒境管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任政治大學助理教授的韓國籍男子朴在慶,被控對9名女學生性騷擾,其中2人求償。刑事部分,朴男一審被判1年2月有期徒刑,限制出境,但上訴二審後僅出庭1次,就解境離台,至今未歸。高等法院表示,當時承審的法官退休,無從得知為何沒有繼續境管,坦言作法「尚欠周全」,將以此案為例,要求法官注意,避免相同情況再度發生。

-高等法院刑事大廈-(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高等法院坦言,原本承審朴男的法官退休,不知當時為何未對朴男繼續限制出境。(圖/資料畫面)

高等法院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朴男被以性騷擾罪8罪,一審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限制出境出海直到全案定讞。而朴男於1月9日提起上訴,2月13日高等法院收案。

一審雖裁定限制出境出海,但上訴二審後,期限在4月7日到期,但高院並未繼續給予境管,期限到,朴男便成為自由身。5月2日第一次開庭,朴男還有到庭,但10月2日第2次開庭,朴男卻缺席,連其委任律師都被放鴿子,開庭了才知道朴男早在7月16日就離開台灣。

為何不繼續對朴男境管?高等法院表示,法官目前都已經退休,無從得知原因,只能「研判」,是法官認為沒有逃亡之虞,或是一審得易科罰金,二審無法論處更重的判決,又或是性騷擾罪是最重本刑2年的罪,衡量人身自由與比例原則等,才會做出不繼續境管的決定。

重點是,收案時「沒預料被告會在審理程序中離境」,這樣的想法確實欠缺周全,未來將以此案為例,促請其他法官注意,避免類似情事發生。

但無論如何,人就是不在台灣了,被害女學生們恐怕求償無門。對此,高等法院表示,韓國民事訴訟法,關於外國法院確定判決效力的審認標準,與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相當,基於國際間司法權相互尊重及禮讓原則,應可互相承認。因此被害女學生們一旦在民事訴訟判決確定,應可在韓國,向朴男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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