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頓壽險業賣高利儲蓄險、高傭金給銀行通路賣保單等亂象,金管會今(24)日公布壽險最低死亡門檻規定等措施,將於2020年7月1日生效。業者表示,對民眾來說,未來將買不到短年期高利儲蓄險,且保費將變貴。
▲儲蓄險保費將變貴。(圖/資料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今天表示,現行低利率環境下,高儲蓄保險使壽險業新契約保費快速累積,產生資產負債無法配合、保證利率高於投資報酬率、資金去化壓力、國外投資比重偏高與匯率風險等問題,且保險公司承擔的淨危險保額偏低,除偏離保險保障本質外,未來在國際會計準則IFRS 17下可能產生商品無利潤的情形,不利國際接軌。
因此,金管會今天發布訂定「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未來壽險保單將提高保障成分,並降低儲蓄比重,且必須符合最低死亡保障門檻比率規定,自2020年7月1日生效。
根據保險局公布各年齡需符合的死亡保障最低比率,如被保險人16歲以上、30歲以下,死亡保障比率不得低於190%;31歲以上至40歲以下降為160%;41歲以上至50歲為140%;51歲以上至60歲為120%;61歲以上至70歲為110%;71歲以上至90歲為102%;90歲以上者必須維持100%。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若以同樣的保費估算,未來儲蓄成分降低後,保戶可以買到更多的保額,且不同年齡保戶都要支付一定的壽險保障費用,可讓保險真正回歸保障本質,也會讓保險公司財務結構更穩健,有利接軌IFRS 17。
壽險業者表示,目前各家保險公司都在重新精算商品,並預估2020年大多保險商品保費將調漲,最高達30%。這項新政策對民眾來說,不僅不能再買到短年期高利儲蓄險,保費也將變貴。
金管會也修正「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包括增訂保單訂價時要揭露各通路與合作異業的費用結構規定,未來各通路不能以高傭金方式來吸金。
同時,保險局也將合約服務邊際(CSM)不得為負值,納入商品送審規範中,規定保險商品送審時公司應評估集中度風險,並將宣告利率策略納入敏感度測試。
另一方面,因房貸保險預定附加費用中包含銀行通路的傭金費用,為確保費用訂定合理性,增訂期繳型房貸保險預定附加費用率不得超過總保費的32%;躉繳型則不得超過總保費的25%,且這兩種傭金費用應至少分6年給付。